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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市府办发〔2011〕4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市有关单位: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单位)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不断改进信息报送工作,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报送了大量信息,为领导及时了解情况、实施科学决策、推动工作落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工作中仍存在部分单位对信息报送工作重视不够,报送信息数量少、质量不高、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中心,突出信息报送重点
  当前,政务信息报送要以服务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为中心,紧紧围绕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这一主题,重点反映各地、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情况。近期,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我市实施西部大开发和“十二五”规划、推进工业强市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开展“三个建设年”活动、实施重大民生工程、招商引资、产业园区建设等重点,及时、准确、全面报送信息。
  在信息报送中,各地、各部门(单位)要着重反映抓落实中的新举措、新思路,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反映基层创造的工作经验、群众的呼声,以及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重要社会动态和社情民意。各驻外办事(联络)处要重点关注所在区域或周边地区值得我市借鉴的新举措、新经验。
  二、明确责任,充分履行报送信息的职责
  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报送信息是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的重要职责,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增强上报信息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强化岗位职责,确保信息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明确一名副主任分管政务信息工作,并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驻外办事处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政务信息。
  要切实加强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报送信息工作,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驻市有关单位,必须坚持每月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报送信息。被采用信息以分值形式进行量化考核,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每年须完成分值350分,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及中央、省属驻市有关单位每年须完成分值30分。在确保信息报送数量的同时,要提高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性,确保不报送过时信息,坚决杜绝报送虚假信息和内容重复的信息。要加强信息报送的审核把关,确保报送信息真实、准确、言简意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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