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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


  5.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代理、交易、咨询、评估、转化和法律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提升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水平,增强企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能力。加强对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建立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等诚信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市知识产权局、经贸委、司法局、工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农业局、林业局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6.完善知识产权运用投融资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专利、注册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鼓励、支持金融和保险机构加大对知识产权实施和产业化的投入力度;全力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或在境内外上市融资;推广知识产权有偿转让或作价入股;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和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促进对中小企业重点知识产权项目的产业化,形成政府财政资金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资体系。(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银监局、人民银行莆田支行、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1.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执法保护“5·26”工程,健全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立知识产权专业执法队伍,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条件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和效率。各级政府要着力改善知识产权执法条件,切实解决执法人员匮乏、经费短缺和执法装备落后等突出问题。积极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假冒和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重大案件通报和信息共享制度,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加强“艺博会”等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重视传统知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市委编办、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商局、质监局、莆田海关、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配合)

  2.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积极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案件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审合一”的审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案件人民陪审员制度和专家辅助人制度。强化知识产权案件诉讼调解,妥善化解知识产权矛盾纠纷。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确保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方面形成合力,严格依法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市法院、司法局、经贸委、公安局、农业局、林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商局、质监局、检察院、莆田海关、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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