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府办发〔2011〕2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目前,我市仅有会计师事务所2家,执业注册会计师共25人,均属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未形成规模,业务领域较狭窄。为推进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快发展,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和引导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快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10〕8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目标和要求
(一)服务领域趋于优化。科学引导我市会计师事务所在规范管理运作、严格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创新发展模式、服务方式和技术手段,不断挖掘市场需求,强化专项领域服务,使我市会计师事务所成为面向小规模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基层提供优质服务的主体力量。
(二)执业环境显著改善。切实打破制约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行政壁垒、业务限制和地方保护,遏制低价承揽业务、有效治理指定业务和索取回扣等不当行为,为会计师事务所创造更加公平的执业环境。
(三) 全面实施行业人才战略,精心培养行业高层次人才。逐步建立政府扶持、行业协会反哺、会计师事务所投入的注册会计师人才建设机制,有计划、分层次、按步骤对行业优秀人才进行重点培养,打造行业领军人才。进一步优化会计事务所激励约束机制、考核分配制度及合伙人进入与退出机制,确保人才投入增长率与业务收入增幅保持协调比例。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大力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拓展业务领域。认真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规定,自2011年起,将我市县以上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纳入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并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作为财政下一年度编制预算的依据之一。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在巩固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资本验证、涉税鉴证等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向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咨询、并购重组、资信调查、专项审计、业绩评价、司法鉴定、投资决策等相关业务领域延伸。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扩大代理记账、税务代理、外包业务、IT持、个人理财、社区事业等咨询服务领域,积极承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村账乡管”代理记账业务。引导各部门、各单位和市场主体根据业务情况购买不同类别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