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莆田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检查考评情况的通报
(莆政办〔201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检查考评工作的通知》(莆政办明电[2010]51号)要求,由市监察局、公安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商局、安监局、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旅游局、消防支队等部门组成的五个联合考评督查组,于2010年11月26 至30日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进行考评。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落实情况
从考评和检查情况来看,2010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福建省构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指导意见》(闽政办〔2010〕148号)要求,结合实际,统筹规划,积极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通过以点代面,树立典型,在落实政府部门四项责任、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11月26日,全市共发生火灾299起,死亡2人,受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454.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上升了10.33%,亡人数下降了33.33%,伤人数与去年持平,直接财产损失下降了14.09%,火灾四项指数实现“两降一平一升”,确保了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0年,各县(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火灾形势虽然总体保持平稳态势,但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是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防火墙”工程建设机制还未形成。虽然市、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对 “防火墙”工程建设进行部署开展,但从整体上看,该项工作仍然停留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唱独角戏,相关职能部门处于观望状态,还没形成工作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
二是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不够扎实。今年先后部署了“三合一”场所整治、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整治、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等各项整治工作,部分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整治工作留于表面,停留在会议部署上,使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