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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选派教师参加“国培计划——2010年中小学体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选派教师参加“国培计划-2010年中小学体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粤教继函〔2010〕27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中小学体育艺术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0〕12号)要求,我省需选派25名中学体育骨干教师参加该项目培训,现将名额分配各市(校)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帮助中学体育骨干教师提高体育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能力,探索开发适合农村中学体育教师培训的课程体系和培训模式,推动体育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二、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培训对象为近两年来未参加过省级或省级以上培训的中学专职体育骨干教师,须教龄5年以上,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具体名额分配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各选派1名;广州市选派2名、其他地级市及顺德区各选派1名中学体育骨干教师。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内容为三个模块,即体育教师专业成长、体育教师教学技术提高、体育教学研究实践。
  培训方式:采取集中研修和各环节独立教学的方式进行。具体做到教师讲授与学员互动相结合、专业知识与教学技能实践相结合、专题讲座与个案分析相结合。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0年8月4日-8月18日。
  培训地点:福建师范大学。联系人:翁国柱;电话:0591-22868263、13235908222。开班安排由福建师范大学另文通知。
  五、培训经费
  教育部提供专项经费支持,用于支付参训学员的培训费、食宿费、资料费等。学员参加培训往返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
  六、有关要求
  (一)各市教育局、有关学校要严格掌握参训学员的选拔条件,认真做好参训学员选拔、组织管理及条件保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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