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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1―2015年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1-2015年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2010〕12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2011-2015年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海南省2011-2015年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海南省2008-2012年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随着时间推移以及中央一系列民生政策的推出,特别是我省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后,我省改革发展及民生事业发展面临新的形势、新的课题和新的任务,再加上原规划实施时间与5年发展规划时间跨度不一致、不利于与全省“十二五”发展规划相衔接等。为解决上述问题,决定在《海南省2008-2012年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根据我省民生事业发展需要,完善、调整现有重点民生项目,补充新的重点民生项目,汇总编制《海南省2011-2015年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为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出发点放在让海南人民过上好日子上,着力点放在提高人民群众的综合素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上,努力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成果”精神,坚持把建立发展成果及时普惠广大人民群众的机制,作为新时期国际旅游岛建设的一项新使命、新特征,结合我省省情,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着力解决好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基本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弱势群体倾斜,争取短时间内在改善民生工作方面走在全国前面,努力把海南建成生态环境优美、文化魅力独特、社会文明祥和的开放之岛、绿色之岛、文明之岛、和谐之岛。

  二、重点范围

  重点民生项目是指能使全省人民广泛受益、人民最急需解决的利益问题。主要包括教育、就业、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社会保障工程、住房保障、农民增收、生态文明建设等7大重点民生项目工程,以及国际旅游岛建设背景下我省急需解决的其它重大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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