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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中国(海南)国际海洋产业博览会方案的通知


  四、参展范围

  各类水产冻品、活品、干品、海洋生物制药、海洋保健品和各系列加工产品;水产加工设备、渔业机械、养殖设备、渔药饲料、水产苗种、观尝鱼等;水产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水产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包、水产实验室耗材、水产科技书籍;渔船机械设备、网具、航海仪器、游艇、休闲渔具等。

  五、工作分工

  (一)招展招商。由省贸促会、省海洋与渔业厅、海口旅游投资控股集团公司负责制定博览会的招展招商工作方案及相关客商邀请工作,安排专场推介会;负责展位的确认和安排工作;建立客商数据库;印发招展招商资料和会刊;统计贸易成交和项目签约情况,组织对活动效果的综合评估,会后对参展商满意度跟踪调查,做好后续服务。省商务厅等其他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协助做好境内外招展招商和客商的邀请工作。东盟商务理事会秘书处负责联络、邀请、组织东盟国家海洋产业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参展参会,并协助做好接待工作。

  (二)展会管理。由省贸促会、海口旅游投资控股集团公司、海口九愚会展有限公司负责统筹管理展会工作,设计展区形象,提供配套服务,搭建、装修展台,制作、发放各种证件;负责展会现场管理,搞好安全保卫和清洁卫生;维护知识产权,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入场;联系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口岸部门,协助做好展品的报关报检和储运工作;负责协调安排博览会参展商的住宿、交通、旅游等各项会务接待工作。由海口市贸促支会配合海口市人民政府负责博览会和论坛的重要嘉宾接待,以及博览会期间展馆和应邀客人下榻酒店周边交通和安全保卫工作。

  (三)广告宣传。由省会展协会、海南国际商会、海口旅游投资控股集团公司负责做好博览会总体宣传策划、新闻发布、邀请函和宣传资料的印发,网站建立与维护、博览会期间的文艺表演与特色活动等;联系媒体进行现场采访及相关报道;联系博览会赞助商及广告经营等市场开发业务。

  (四)组织参展。

  1.为更好地组织我省水产企业参展,集中展示我省海洋与渔业的优质产品,本届博览会展示方式以“突出重点、全面推介”为主,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文昌市、临高县政府要统一组织本市、县有关企业集中参展;其他沿海市、县政府要积极动员本市县有关企业参加博览会。

  2.各市、县要加强招展招商工作,组织本省企业与省外采购商对接,积极邀请国内外客商参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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