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中国(海南)国际海洋产业博览会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2010〕11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2010中国(海南)国际海洋产业博览会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各市、县要结合实际,积极组织有关企业参展参会。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2010中国(海南)国际海洋产业博览会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0中国(海南)国际海洋产业博览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推动海洋开发科技进步,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和海洋产业,加强与国内外海洋产业的生产技术和贸易合作,做大做强海洋产业,促进海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中国贸促会。
(二)承办单位:省贸促会、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商务厅、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口市政府、东盟商务理事会秘书处。
(三)协办单位:三亚市、儋州市、文昌市、琼海市、东方市、澄迈县、临高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府,海南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海南省海洋文化学会、海南省会展协会、海南国际商会、海南大学海洋学院、海口市贸促支会,海口旅游投资控股集团公司、海口九愚会展有限公司。
(四)成立2010中国(海南)国际海洋产业博览会组委会。省政府副省长李国梁、中国贸促会1名副会长任组委会名誉主任,省贸促会会长陈忠文任组委会主任,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商务厅、省贸促会、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口市政府、东盟商务理事会秘书处各1名领导任组委会副主任,协办单位各1名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贸促会,负责博览会的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
三、时间、地点
(一)布展时间:2010年11月17日至18日。
(二)展览时间:2010年11月19日至21日。
(三)展览地点:海口国际会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