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1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任务的通知
(莆政办〔2011〕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关于莆田市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1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代编预算为95亿元,力争完成100亿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会议精神,2011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确保完成任务按代编收入预算数95亿元分解下达,力争完成任务按100亿元分解下达。为了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现将2011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在本次下达的地方级收入任务和财政总收入任务保持不变的基础上,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结构等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本辖区内执收部门的收入任务,同时应按税种、收入级次分解下达收入任务。下达收入任务的文件,于2011年2月10日前分别抄送市府办(经贸科)、市财政局(预算科)、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
二、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超千争百促跨越”的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培植财源,扩大税收基本面,提高法定统计产值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要加强财政收入管征工作,依法、均衡、扎实地组织收入,提高我市的财政供给能力,更好地推进经济发展与财政收入的良性循环,为我市经济平稳快速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三、财政收入是反映经济运行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今年市委、市政府以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确保完成任务95亿元(附件1、2、3)作为财政收入完成情况的绩效考核指标。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财政收入这一指标,要上下连动,左右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做好组织财政收入工作,确保今年我市财政收入一季度实现“开门红”,上半年实现“双过半”,全年全面完成财政收入任务,为我市“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头多作贡献。
附件:1.莆田市2011年全市确保完成一般预算总收入任务95亿元按县(区)分解情况表(略)
2.莆田市2011年全市确保完成一般预算总收入任务95亿元按执收部门分解情况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