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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若干实施意见


  继续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设。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加大产业开发力度,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支持农产品储藏保鲜和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推进种养加、产供销一体化,培育效益农业示范区。以项目区带动形成重点优势产业带,加强优质特色高效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建设,推动分散的产业布局形成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其辐射带动能力,完善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继续加大对油茶、桑蚕等山区特色产业的扶持力度。

  推进两类项目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按照“依托龙头建基地,围绕基地建龙头”的原则,统筹安排土地治理和产业化项目,鼓励土地治理项目为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引导龙头企业到土地治理项目区组织原料生产,以两类项目的结合,促进区域优势主导产业发展,促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紧密融合。开展土地治理项目与产业化项目配套试点,对两类项目相结合的项目,给以优先支持,积极支持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三、加大力度,大力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科技应用水平

  逐步增加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对科技的投入,集中安排和使用科技推广资金,扶持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项目。以土地治理项目区为载体,精心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推广项目,发挥项目示范作用,重点支持良种良法的推广应用,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农产品加工工艺和技术。支持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推动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加强农民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科学种养水平。积极探索农业科技推广的新模式,鼓励产学研、农科教结合,支持农技推广部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同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充分发挥各类单位在农业科技推广中的独特作用,努力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水平和效益,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建成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有效促进农业科技进步。

  四、创新机制,多渠道增加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

  继续完善“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开发”的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我省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建立财政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根据财力状况适当增加省级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各级财政要将农业综合开发财政配套资金列入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各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以规划为导向、以产业为纽带,统筹安排、整合使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其他支农资金,提高财政资金集中使用效益。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和招商引资力度,创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融资平台,吸引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农业综合开发中的主体作用,按照有关管理规定,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自愿为其直接受益的项目建设投资投劳。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积极探索采用先建后补、边建边补、以奖代补等形式,鼓励和引导各方增加投入,自下而上筹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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