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若干实施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若干实施意见
(粤府办〔2011〕1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3号)精神,加强我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农业综合开发的形势和任务

  农业综合开发是政府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手段,是发展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重大措施,是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提高农业生产力、促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做好新形势下的“三农”工作,必须进一步发挥好农业综合开发的关键作用。促进农业稳定发展,特别是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供给,必须把农业综合开发作为重要工作抓手;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把农业综合开发作为有效政策工具;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现代农业强省,必须把农业综合开发作为长期的战略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建设现代农业强省的要求,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核心,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为主线,继续加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以粮食大县为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和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提升农业整体效益和竞争力。

  二、突出重点,继续强化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设

  继续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规划布局,提高建设标准和投资标准,因地制宜实施土地治理项目。重点支持产粮大县和农业大县推进现代标准农田建设,以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为重点继续抓好中低产田改造。认真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努力建成样板工程。坚持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农业、水利、科技等综合措施配套运用,重点完善水源工程、灌排渠系工程和机耕道路,加大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力度,改善现代农业生产条件。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农田林网建设,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支持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态农业和农业循环经济,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