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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律师协会关于加强律师队伍行风建设的指导意见


  二、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司法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办法》,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遏制腐败,为律师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建立健全监督和惩戒机制,严格规范律师与法官交往关系,努力形成律师队伍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各律师事务所要结合警示教育活动,深入查摆本所在行风建设上存在的问题,集中精力,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特别是在加强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求突破,通过行风建设使广大律师的执业理念进一步端正,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诚信制度进一步完善,行业行风进一步好转。

  (三)工作原则。各州市律协、各律师事务所要紧密围绕律师事业发展全局,结合律师行业的特点和实际,针对律师行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出全面部署,努力做到措施得当、重点突出、注重实效、与时俱进,深入推进我省律师队伍行风建设。

  三、深化教育,筑牢律师队伍行风建设的思想基础

  (一)坚持进行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要有重点的开展以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内容的警示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律师进一步增强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地位观、利益观、荣辱观,带动和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确保律师队伍正确的政治方向,逐步筑牢律师行业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的思想基础。坚持将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纳入各律师事务所学习教育计划。重点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若干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作为律师学习的教材,结合李庄案件反面典型和行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开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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