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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律师协会关于加强律师队伍行风建设的指导意见

青海省律师协会关于加强律师队伍行风建设的指导意见


西宁市、海西州律师协会,省律师协会海东分会,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律师队伍行风建设,更好地服务三项重点工作,推进我省四个发展,树立公正廉洁执业,根据我省律师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律师队伍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加强律师队伍行风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客观要求。律师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拥护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是党和国家对律师的基本政治要求,也是律师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政治保障。律师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与党和人民的事业紧密相连,律师的前途命运与国家的前途命运息息相关。律师要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就必须自觉地把律师事业与党的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履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使命。

  (二)加强律师队伍行风建设是维护司法公正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律师肩负的职业使命。律师队伍的行风建设既关系到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国家的法治形象和司法公正。培养和树立良好的行风,是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的需要,是律师行业面临的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对于维护和实现司法公正,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不断加强律师队伍行风建设,广大律师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努力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做到公正廉洁执业。

  (三)加强律师队伍行风建设是律师队伍建设的客观要求。行风是一个行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关键,行风好则行业兴,行风差则行业衰。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是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从总体上讲,我省律师行业风气是好的,但也必须清醒的看到,律师队伍行风建设同党和政府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律师队伍中行风不正的问题仍然存在。个别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不强,针对一些群体性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能力不强;还有的律师只讲经济利益,不讲职业道德,存在多收费、乱收费或者只收费,不办事的现象;少数律师不能正确处理与法官的关系,助长司法腐败。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行风问题是其中的主要因素之一。全省广大律师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律师队伍行风建设是关系到律师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一定要把加强律师队伍行风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与警示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双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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