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0-2012年)的通知
(莆政办〔2011〕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不断提升人居环境和综合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卫生局等部门制定的《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0~2012年)》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0-2012年)
(市卫生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环保局、
市经贸委、市水利局、市爱卫办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群众文明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我市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二、行动目标
总目标:通过综合整治环境卫生,宣传健康环境理念,着力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大力加强城乡特别是农村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通过开展整洁行动,到2012年,我市力争达到以下具体指标:
--全市区、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以上,其中: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以上。
--全市区、县城污水处理率达82%以上,其中: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2%以上。
--全市区、县城未达到管理规范标准的农贸市场在现有的基础上减少一半。
--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82%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15%;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全市创建成30个生态村。
--全市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达到55%以上。
--全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6%以上。
三、进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