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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二)总体目标。结合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总体部署,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服务方式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城乡覆盖一体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到2015年,在全省建立起三个层次的养老服务网络:一是为农村“五保”老人、城市“三无”老人等提供供养服务的公办福利型养老服务机构。二是为本地老年人提供普惠型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三是为省外老年人提供休闲度假、保健康复等服务型的养老服务企业。

  (三)基本原则。一是居家自养与社会助养相结合的原则。以居家养老为主,根据老年人的不同需求,采取上门服务、社区服务及机构托老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向居家老年人提供就近的养老服务。二是政府支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兴办各类老年服务实体,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养老服务业。三是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无偿、低偿、有偿等多种服务形式,既为老年人提供福利性、公益性服务,又根据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提供低偿、有偿的经营性服务。四是专业服务与志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类专业养老机构和中介组织的专业化服务优势,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为老年人特别是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

  三、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加大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力度。在现有公办养老机构的基础上,整合资源,加大敬老院、光荣院等养老机构建设和改造的力度,制定公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力争到2015年,使每个乡镇都有设施齐全、管理规范、服务良好的公办养老机构,切实提高农村“五保”老人、城镇“三无”老人、集中供养优抚对象的养老服务水平。各地的公办养老机构可根据本地实际,在确保农村“五保”老人、城镇“三无”老人、优抚对象集中供养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为本地老年人提供有偿养老服务,有偿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由物价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二)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各市县政府要结合城乡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建设,完善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娱乐、信息咨询、心理慰藉、临终关怀、遗体安葬以及家政等服务。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老服务机构,为空巢老人、独生子女家庭老人、残疾老人提供托养服务。到2015年,城市要根据养老服务的实际需求,在街道或社区普遍建立起老年人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各乡镇可依托乡镇中心敬老院设立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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