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南宁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草案)》(由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初审,提请7月份常委会会议审议)。
3.《南宁市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由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初审,提请9月份常委会会议审议)。
4.《
南宁市邕江河段水体污染防治条例》(修仃草案)(由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初审,提请11月份常委会议审议)。
(三)立法调研项目8个
1.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规定(修仃)
由市人大财经委组织调研
2.南宁市公园管理条例(新立)
由市人大法制委组织调研
3.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新立)
由市人大城建环保委组织调研
4.南宁市绩效管理条例(新立)
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调研室组织调研
5.南宁市停车场管理条例(新立)
由市人大内司委组织调研
6.南宁市大王滩水库管理条例(新立)
由市人大农业委组织调研
7.
南宁市科学技术进步若干规定(修订)
由市人大教科文卫委组织调研
8.
南宁市历史传统街区保护管理条例(修订)
由市人大民侨外宗委组织调研
二、全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探索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新途径和新方法。进一步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活动的渠道,广泛集中民意民智;建立健全立法专家咨询制度,提高立法质量;通过多种形式更好地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邀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级人大代表共同参与调研、论证,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与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有序开展。
三、完善法规起草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