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领导:李猛、唐薇
责任科室:法制办
2、组织全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县区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拓宽融资建设渠道,于2011年12月底前基本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监察。
责任领导:郑玉和、陆庆华
责任科室:政务服务局
3、结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公告情况,进一步梳理审核市直机关的行政职权,编制统一的行政职权目录,于2011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告。
责任领导:李猛、唐薇
责任科室:法制办
4、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市直各单位根据行政职权目录,细化明确本单位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于2011年10月底前向社会公告。
责任领导:李猛、唐薇
责任科室:法制办
5、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落实,确保市直有行政处罚权的单位要全面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于2011年10月底前将细化后的处罚标准及程序等内容向社会公告。
责任领导:李猛、唐薇
责任科室:法制办
6、配合做好对各地各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款项目,开展一次专项清理规范工作。
责任领导:李猛、唐薇
责任科室:法制办
7、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名称,全市各级各类行政服务中心统一规范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领导:郑玉和、陆庆华
责任科室:政务服务局
8、发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职能作用。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直行政机关、省驻安有关单位要加强管理,认真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安顺市行政效能监察办法》、《安顺市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办法》、《安顺市首问责任制规定》、《安顺市限时办结制规定》、《安顺市服务承诺制规定》、《安顺市行政审批专用章管理使用办法》等有关制度,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效能。对其他没有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要督促其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政务服务窗口,落实好上述有关制度,实行一个窗口对外。
责任领导:郑玉和、陆庆华
责任科室:政务服务局
9、督促各县区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并按要求落实机构、编制和经费;已经建立的要按照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要求,加强管理、建章立制、着力整改,整改落实工作于2011年5月底前完成;还未建立的县要在2011年9月底前完成建设并运行。
责任领导:郑玉和、陆庆华
责任科室:政务服务局
10、2011年3月底前制定完成《安顺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窗口部门授权规定》等制度。
责任领导:陆庆华、唐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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