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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按照岛内外一体化和“高起点、高标准、高层次、高水平”要求,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升中心城市功能,促进产业与城市建设布局有机融合,着力构建多组团环湾发展的城市新格局空间形态,形成人口、经济、环境资源相协调,功能优化、布局合理、开发有序,适宜创业和人居的现代化城市发展格局。

第一节 提升岛内城市功能


  按照“保持风貌、保持特色、降低开发强度、降低建设密度、提升环境品质、提升城市功能”的要求,促进岛内形象更新、产业转型、功能提升,合理控制、疏导人口容量和密度。同时,拓展本岛东部发展区域,提升城市整体品质和竞争力。
  一、功能定位
  现代(高端)服务业和高新技术研发中心。
  二、产业导向
  重点发展金融与商务、旅游会展、文化创意、现代物流、高端商贸以及高新技术研发产业等。
  三、优化和拓展重点
  1、优化城市功能。逐步完成二、三产空间资源置换和优化,引导一般工业、大型批发市场、一般商贸和部分企事业单位等向岛外转移,带动生产要素和人口向岛外转移。重点推进湖里老工业区、龙山工业区以及思明光电园区内未开发用地等功能置换。
  2、优化提升旧城区功能。重点有:营平片区、厦港片区、人民体育场片区、曾厝垵片区、将军祠西片区、自行车厂片区、枋湖片区、何厝岭兜片区、西郭片区、湖滨二里片区、火车站南北广场片区等。
  3、拓展本岛东部新城区。主要有:会展北片区、观音山片区、软件园片区、湖边水库片区、五缘湾片区和五通高林片区等。

第二节 拓展岛外发展空间


  着眼空间拓展、产业集聚、功能完善,组团式拓展岛外城市发展空间,承接本岛人口和功能转移,扩大城市规模,打造新增长极。同时,衔接厦漳泉同城化,合理布局区域功能,提升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
  一、集美组团
  1、功能定位
  陆路交通枢纽及物流基地、以机械为主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文教区。
  2、产业发展导向
  重点发展工程机械、汽车、物流、文化休闲旅游等。
  3、重点拓展区域
  重点拓展西亭核心区、北站片区;重点整合延伸集美工业集中区周边土地,进一步拓展工业发展空间,为汽车和工程机械产业链重大项目布局创造条件,引导相关企业向园区集中。
  二、海沧组团
  1、功能定位
  国际航运物流中心、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基地、临港产业基地。
  2、产业发展导向
  重点发展以国际中转为主的航运物流业、生物与新医药以及临港相关产业等。
  3、重点拓展区域
  重点拓展海沧湾新城、马銮湾片区和第一农场;重点调整海沧南部工业区,整合海沧旧村。
  三、同安组团
  1、功能定位
  以轻工食品为主的优势特色制造业基地、滨海温泉文化旅游中心、城市主要生态屏障区。
  2、产业发展导向
  重点发展食品加工、纺织服装、现代照明和太阳能光伏、滨海温泉文化旅游、都市型农业等。
  3、重点拓展区域
  重点拓展环东海域滨海新城、凤南片区、洪塘片区和城东片区;重点改造提升同安旧城,整合村镇。
  四、翔安组团
  1、功能定位
  航空新城、对台先行试验区、以平板显示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文教区。
  2、产业导向
  重点发展平板显示、现代照明和太阳能光伏、对台商贸旅游、都市型农业等。
  3、重点拓展区域
  重点拓展翔安新城核心区、大嶝航空城、火炬(翔安)产业园区、翔安低碳产业园区、内厝光电产业园、新圩银鹭工业园区和东坑湾片区。

第三节 依法保护生态空间


  依法强制保护水源地及其涵养区域、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生态走廊、城市绿楔、滩涂湿地以及海域等,构建环境友好型生态空间。
  一、水源保护区
  重点是汀溪水库群水源保护区、石兜-坂头水库水源保护区、莲花水库水源保护区。
  二、城市生态绿楔区
  重点是蔡尖尾山绿楔、海沧-集美绿楔、灌口-后溪绿楔、天马山绿楔、大同-西柯市政绿廊、翔安北部市政绿廊、翔安九溪绿楔、万石山植物园等。
  三、海洋生态保护区
  重点是以中华白海豚保护区、文昌鱼保护区、白鹭保护区等为基础的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下潭尾等湿地公园,海岸线生态与景观整治以及无居民岛保护与生态修复。

第五章 规划实施保障


  有效实施本纲要是今后五年我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保证,要举全市之力,确保完成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

第一节 加强政策引导


  围绕纲要提出的目标和战略任务,充分发挥产业、财税、投资等政策的导向作用,调整完善政策,促进发展目标的实现。
  一、加强产业政策引导
  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根据我市产业发展重点和方向,制定产业政策目录和相关政策,扶持发展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产业,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优势行业和企业集聚。
  二、加强财税政策引导
  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资金优先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倾斜。贯彻和落实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科技发展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以及有利于重点产业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
  三、加强投资政策引导
  完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优化投资结构,确保重大工程和项目有效实施。政府重点投向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建设的基础设施、优势产业、公益性事业等;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投资兴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实际、技术含量高的新兴产业项目和高端制造业项目。严禁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的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

第二节 强化项目带动


  深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用项目落实规划,发挥重大项目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和拉动作用,为“十二五”时期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一、加快项目策划生成
  强化项目开发培育,完善重点项目征选平台和机制。围绕产业集群(产业链)缺失环节、新兴产业培育和改善民生策划项目。健全完善项目储备库,每年策划生成一批民生工程项目、一批产业升级项目和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形成策划一批、引进一批、实施一批、储备一批的滚动发展态势。
  二、强化项目管理
  规范前期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深度。继续推行并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提高投资效益。完善项目的专家咨询和评估论证制度,严格实施重大项目稽查和审计制度,强化项目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和协调制度,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完善项目推进责任制、效能考核以及督办督查制度。
  三、创新项目投融资机制
  明确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的领域、允许的参与方式和参与程度,灵活运用投资补助、贴息、价格、利率、税收等多种手段,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引入建设-经营-移交(BOT)、建设-移交(BT)等模式,引导社会投资。创新政府财政性资金使用方式,优化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积极构建规范、高效、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

第三节 明确实施责任


  正确履行政府职责,强化要素资源保障,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全力推动任务完成。
  一、明确预期性目标任务的实施责任
  本纲要提出的预期性目标主要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引导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来实现。政府要积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制环境,引导市场主体的行为方向与政府战略意图相一致,并维护公平竞争。
  二、强化约束性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
  本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要分解落实到各区和各有关部门,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纲要提出的公共服务、社会保障、节能减排等目标任务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点,要落实责任、明确进度,运用公共资源全力确保完成。

第四节 健全管理机制

  完善规划实施管理、评估、监督等制度,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一、完善规划体系
  完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级规划等规划体系,各级各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要以本纲要为依据。做好规划之间的相互衔接,努力实现总体目标一致、空间配置协调、时序安排统一,不断提高规划管理和实施成效。
  二、加强监测评估
  加强对纲要实施的监测和跟踪分析,做好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纲要实施中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重要原因,需要对纲要进行调整,应依法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建立有效的社会公众监督机制,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实施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纲要实施完成后,及时进行总结评估,为编制下一个五年规划提供基础。
  三、做好规划宣传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十二五”规划,使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关心规划、自觉参与和监督规划实施的浓厚氛围。
  厦门科学发展新跨越蓝图已经绘就,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前景喜人。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把握机遇、乘势而上,为全面实现规划目标而努力奋斗,为推动厦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而努力奋斗!

  附件:
  名词解释

  1、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模式成为全国“蓝本”(第一章第一节)。是指原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同志于2006年9月带领调研组专门到厦门调研社会保障性住房工作,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国务院,国务院通过政务情况交流将该调研报告向全国转发,中央各大媒体先后对厦门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经验进行报道,其中,中国新闻周刊于2007年9月刊登了《厦门市保障性住房体系可能成为房改新政蓝本》,自此,有了“厦门蓝本”的说法。
  2、全民社保(第一章第一节)。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三项制度覆盖到全体市民,社会保障覆盖率达95%以上,人人能享有各自所需要的社会保险,使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助,是从职工到全体市民的保障“兜底”制度。
  3、城乡一体化医保政策体系被国家誉为“厦门模式”(第一章第一节)。是指2008年9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厦门召开全国医疗保险经验交流座谈会。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点推介了厦门在市级统筹、城乡统筹、门诊医疗费统筹上的主要经验和做法,誉称为医保的“厦门模式”。
  4、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第一章第一节)。是指从2007年起,我市按照城乡一体化“同城同权”的基本原则,逐步打破了原来制度分散、管理分立、基金分块的城乡二元结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实现了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在管理体制、经办机制、医疗待遇、基金管理等方面的一体化。
  5、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第二章)。是指基本公共服务的价值取向和结果状态,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政府提供的一定标准之上的基本公共服务,强调的核心是机会和效果均等,而不是简单的平均化和无差异化;二是均等化水平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同步提升。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党的十七大报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中央关于“十二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6、共同管沟(第三章第一节)。也称市政综合管廊,是指设置于地面以下,用于容纳多种公共设施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延伸至地面的附属设施)的构筑物。纳入综合管廊的管线包括电力、通讯(含有线电视和监控线路)、燃气、供水、排水、中水、交通信号等。和传统的市政管线“埋入式”建设方法相比,共同管沟具有避免道路反复开挖、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便于管网维修管理和美化城市景观等优点。
  7、一区两馆、一镇一站、一村一室(第三章第一节)。是指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7)21号)提出的公共文化建设要求。“一区两馆”是指每个县(区)都要有图书馆、文化馆;“一镇(街)一站”是指每个镇(街)都要有文化站(文化中心),“一村一室”是指每个村(居)都要有文化活动室。
  8、“五个一”体育设施(第三章第一节)。是指建设一个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一个标准体育场、一个标准游泳馆、一个综合体育馆、一个体育公园(或健身广场),是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0]11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体育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厦委发[2009]5号)提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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