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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专栏7 :促进消费的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

综合购物中心:厦门特易购购物中心、湖里万达城市广场等。

特色商业街:思明电子数码街、筼筜路咖啡休闲文化街、海沧油画街、翔安大嶝闽台美食街等。

岛外大型商业设施:厦门圣果院商业中心、国贸商城、新站国际商贸城、新站南广场商业综合体、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改扩建等。

重大工程:厦门购物嘉年华、厦门购物节、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

 

  2、持续扩大和优化投资
  着力优化投资结构。以投资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消费空间拓展和城市功能布局优化。推进投资重心转向岛外,投资重点向民生、社会事业、科技创新、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等领域倾斜,进一步提高岛外投资、产业投资、民生投资比重。加大对内对外招商力度,吸引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和知名民营企业来厦投资,积极引导和促进闽商回归,大力提高社会资本投资比重,推动形成政府投资引导、市场主导、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资格局。
  持续扩大投资规模。发挥投资对产业升级、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功能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拓宽项目来源,提高项目投资规模和技术水平,促进投资持续稳定增长,形成一批新增长点、就业点和财税点,有效拉动经济增长和促进经济结构全面调整,增强跨越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创新投资促进机制。深化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开放投资领域,降低准入门槛,完善和落实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创业投资的政策措施,切实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策划生成、储备管理、滚动发展、协调推进制度,破解招商引资、征地拆迁、项目落地等环节中影响投资的体制机制。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建立高效服务机制,努力创造公平、公正、规范发展的市场环境,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二、全方位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继续稳定和拓展外需,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提高利用外资的实效,不断扩大外向型经济优势。
  1、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保持我市外贸份额继续占据全省一半左右。优化出口结构,培育自主出口品牌,提高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巩固传统出口市场,开拓新兴市场;实施重点出口企业战略,形成一批竞争力较强的大型出口企业。积极拓展进口,力争成为若干大宗商品进口的集散地和分拨地;鼓励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及零部件进口,促进进出口贸易均衡发展。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并购海外知名品牌和营销网络,在全球范围内开展资源、供应链和价值链整合,在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建立一批国际服务外包基地,建设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加强外贸服务促进体系建设,健全贸易预警和摩擦应对机制,营造促进外贸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
  2、提升利用外资水平。理顺招商机制,完善快速评审、协调和决策的工作机制,发挥专业招商队伍优势,创新招商引资奖励和考核制度,促进片区招商、以商引商和产业链龙头企业招商。拓宽招商渠道,发挥海外华侨华人社团、协会和闽商作用,加强日常联络和项目推介,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投资咨询中介机构的联系与合作。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加强招商选资,着力引进一批带动性强、具有支撑作用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推动引资引智相结合,注重引进世界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智力资源,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我市企业的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鼓励外商投资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充分发挥对台前沿优势,加大对台资的招商力度。
  3、充分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作用。加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运作和资源整合,不断创新和聚集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等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功能优势,积极推进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业发展,大力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加工制造等业务,探索实施更加开放和优惠的政策,逐步实现自由贸易港区的功能。加强与台湾高雄、台中等自由贸易港区对接运作,推进深度合作。
  4、深化与港澳侨合作。支持在厦的港澳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加强与港澳服务业领域的合作,引进港澳资金、技术和管理,提升现代服务业水平。推动厦门企业到香港上市融资,鼓励企业到香港设立营销中心、运营中心。充分发挥侨乡优势,拓展与海外华侨华人的联谊交流,大力吸引海外侨胞来厦投资,参与厦门经济社会建设。积极推进国际友城工作,推动更多外国领事机构落户厦门。积极拓展各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大力提升城市国际化程度。
  三、提升区域协作水平
  1、推进厦漳泉大都市区建设。主动融入厦漳泉大都市区建设,对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推进形成更加紧密的区域合作机制,促进城市联盟和同城化发展。充分发挥厦门经济特区政策和资源优势,主动参与和推进区域产业分工协作,主动为周边地区做好航运物流、旅游、金融、信息、科研等方面服务,推动形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区域产业发展格局。主动衔接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际轨道交通建设,促进厦漳泉大都市区的港口、机场、信息网络等重大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共同推进九龙江流域生态保护。
  2、加强海西城市群协作。密切闽西南五市、闽粤赣十三地市经济协作和技术、人才合作。推进与海峡西岸经济区20个城市间的互动合作,加快产业对接,强化要素聚集,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步伐,在做大做强海峡西岸经济区城市群、产业群、港口群中主动发挥作用。继续推进山海协作,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
  3、深入开展跨省区域协作。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的经济联系与合作,成为连接两大区域的黄金通道。发挥沿海港口优势,积极发展公铁海空等多式联运,积极开拓腹地,努力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服务内陆地区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引导企业参与中西部等具有后发优势地区的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拓宽企业发展空间。
  4、实施对口帮扶。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下达的对口帮扶和对口支援任务,提高工作实效与水平,努力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拓宽对口帮扶渠道,建设一批示范项目,改善受援地区群众基本生活条件,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增强受援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第四节 打造对台交流合作前沿平台


  发挥经济特区对台交流合作先行先试作用,围绕提升两岸交流合作水平,率先先行先试,力争对台交流合作取得新突破、创造新经验,建设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区。
  一、建设两岸经贸合作紧密区域
  全面深化厦台经贸合作,建设两岸货物贸易的重要枢纽和产业对接集中区。率先落实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货物早期收获计划、早收清单,推动更多厦台交流合作内容列入后续协议,在促进厦台贸易投资的便利化政策、台湾服务业市场准入等方面先行试验。扩大厦台货物贸易,做大做强涉台贸易市场。继续办好台商投资区,推进台商投资区扩区和功能整合,增强对接台湾产业转移的载体功能,推进厦台在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方面对接。深化厦台金融合作,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加强厦台旅游会展合作,建立紧密合作机制,构建两岸旅游会展合作的主枢纽。推动两岸双向投资,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厦门企业到台湾投资、融资,促进形成两岸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二、建设两岸直接往来综合枢纽
  进一步拓展两岸直接往来的范围和层次,提高两岸直接往来管理和服务水平,建设两岸直接往来的综合枢纽和“黄金通道”。争取率先试行更加便利两岸直接往来的措施,促进两岸人员、物资、信息流动。加强口岸大通关机制建设,推动厦台口岸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建立高效便捷的口岸管理机制。做好做大“小三通”,充分利用厦金通道,适时增加航班、增投运力,开通夜航等,吸引更多大陆居民和台湾民众循“小三通”往来两岸。做优做强“大三通”, 进一步增辟航线、增加航班,建设两岸海空运输综合枢纽。建设对台邮件中转地。
  三、建设两岸交流交往重要基地
  创新厦台交流合作机制,采取更加灵活开放的政策措施,全面提升厦台之间各领域交流合作的实效和水平,办好海峡论坛,建设两岸交流交往最活跃的平台。以闽南文化为纽带,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文化交流合作,进一步拓展厦台文化交流活动的渠道和规模,打造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对接与交流的平台。充分发挥现有对台科技、农业、新闻出版、会计等交流合作基地作用,全面推进厦台之间科技、教育、医疗卫生、体育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争取国家有关部委、两岸协商机构及台湾行业协会等来厦设立办事机构,建设两岸事务重要协商地。
  四、建设两岸同胞融合示范区
  形造6.6充分发挥“五缘”优势,构建两岸同胞共同的美好家园。建立健全涉台法规规章,依法保护台胞的正当权益,为台胞投资兴业、交流交往提供法律保障。进一步做好在厦台胞的服务工作,放宽在厦台胞的工作和定居条件,对台胞在厦置产置业、就学就业、居住生活等实行市民待遇。鼓励常住厦门台胞融入社区生活,参与社区服务。支持在厦台商、台湾专业人士和优秀人才依法参选担任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加入群团组织,参评“五一劳动奖章”和“劳动模范”等。密切厦金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完善涉台突发事件协作处理机制,妥善处理涉台突发事件。探索建立厦台司法互助机制,共同打击罪犯。充分利用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的纽带作用,发挥两岸民间信仰和民风习俗相同的优势,举办两岸各类民俗文化活动,进一步促进两岸民众交流和情感融合。

专栏8:对台先行先试的任务和具体内容

领域

任务

具体内容

建设两岸经贸合作紧密区域

打造厦门湾两岸产业对接集中区

创新台商投资区投资管理方式,进一步办好海沧、杏林、集美三个国家级台商投资区。

深入推进厦台产业对接与整合。

积极参与两岸产业“搭桥”计划。

做大做强涉台贸易市场

做大做强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和闽台中心渔港等。

加强厦台旅游合作

整合优化旅游资源,共推双向旅游线路,争取率先实施赴金、赴台自由行。

加强厦台会展合作

鼓励厦台加强会展合作,共同办会办展。

建设两岸直接往来综合枢纽

口岸大通关机制建设

推动厦门电子口岸率先与台湾口岸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做好做大“小三通”

拓展厦金航线功能,提升服务品质,增创价格优势,打造无缝对接。

加大宣传推介,吸引更多大陆居民和台湾民众循“小三通”往来两岸。

做优做强“大三通”

拓展海空客货运直航、海上客货运滚装业务。

争取开辟两岸海上邮轮航线,建设海峡邮轮母港。

建设对台邮件中转地

建设对台邮包交换中心,打造两岸邮件往来的主要中转地和集散地。

建设两岸交流交往重要基地

 

构建两岸民间交流重要平台

全力办好海峡论坛,积极举办各类涉台重大活动。

建设两岸事务重要协商地

争取国家有关部委、两岸协商机构及台湾行业协会来厦设立办事机构。

打造海峡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平台

建设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和厦门海峡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继续办好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和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品牌活动。

打造两岸教育交流合作基地。

建设两岸同胞融合示范区

密切厦金合作

建设厦金海底通信光缆工程等基础设施,实现厦金直接通信和同区同资费。

鼓励厦门企业参与金门旅游服务等领域的投资建设。

联手维护厦金海域安全。

完善涉台突发事件处理机制

密切海上通航和救援合作,建立厦台海上救援协作机制。

建立台湾海峡防灾减灾体系。

建立厦台司法互助机制。

维护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

建立健全涉台法规规章,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

第五节 构建海峡西岸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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