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防震减灾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防震减灾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地〔2010〕1559号)


重庆市地震局:
  你局《关于报送重庆市防震减灾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渝震函〔2010〕93号)收悉。按照市政府要求,为全面提升我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和增强地震监测预报水平,结合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重建管〔2010〕37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重庆市地震局。
  二、建设地点:渝北区两路果塘片区,占地面积8650.9平方米。
  三、建设工期:2010-2012年。
  四、工程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工程建筑面积12794平方米,购置设备214套。其中:应急指挥中心2000平方米,台网中心1585平方米,科普中心2300平方米米,应急装备保障区800平方米,应急宿舍900平方米,业务办公区1836平方米,配套功能区3373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为611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7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41万元,基本预备费453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国家地震局投资补助、现有办公楼置换和争取市级补助等渠道解决(具体来源在审批初步设计概算时确定)。
  六、招标方案核准: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发布。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在招标公告发出前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备案,以便监督。
  七、请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总投资,结合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咨询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工程初步设计报市建委审批,项目投资概算报我委审批。
  八、工程建设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监督制;要强化项目组织和管理,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要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好现有办公楼置换工作,确保国家资产不流失。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