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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2011年福州市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重点任务

  (一)抓好规划设计。一要加快规划编制。各试点镇要按照规划编制的时间节点要求,加快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要倒计时安排规划编制进度计划,确保按时完成规划编制及审批工作。二要提高规划编制档次和水平。要选择高水平、有经验、负责任的设计队伍,加强沟通衔接,引导和督促设计单位在设计深度、设计优化、设计特色上下功夫。各部门特别是试点镇及所在县(市)政府应全程参与规划编制审查、指导工作,确保规划的整体效果。江田、高山、琯头3个镇要按照省级试点镇的要求,全面提升规划的档次和水平。三要根据规划编制进度和要求,做好城镇出入口、干道沿线、重要交叉口、滨水地段、商贸街区、广场等的城市设计。青口、荆溪、龙田3个试点镇要在第一季度前完成城市设计。四要强化规划设计管理。严格规划设计审查,市、县(市)规划主管部门、试点镇要联合组织审查把关,实行规范的论证、审查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违法占地、违章建筑的专项治理力度。

  (二)全面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一是加快启动区城市综合体建设。各试点镇要加快启动区征地搬迁、土地报批、“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要抓紧启动区开发指标测算,为建设运作提供科学依据;要引导多元投资主体参与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引进有实力、大型品牌企业参与小城镇建设,尽快确定建设开发投资业主。市属国有开发企业也要发挥自身优势,带头参与小城镇建设。二是加快道路交通设施建设。按照城镇总体规划和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加快完善城镇主次干道路网系统,修建公交站点和停车设施,同步建设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等地下管线工程和人行道、道路照明、绿化等工程。年底前,青口、荆溪、龙田3个省级试点镇镇区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4.5平方米以上,江田、高山、琯头3个省级试点镇镇区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4平方米以上,7个市级试点镇年内镇区人均道路面积要达11平方米以上。三是加快拆迁安置房建设。要优先、集中、统一建设拆迁安置房,安置房的建设标准不得低于普通商品房,由开发企业或代建公司建设,配套完善环境优美的住宅小区和商贸街区,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让群众受益。四是提高公共服务配套水平。各试点镇建成一批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以及供水、排水、供气、公交、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大幅度提升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年底前,每个试点镇要建成一座以上标准公共厕所。五是强化产业支撑。合理布局符合规划、有利于吸纳就业、不影响环境的城镇产业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打造规范、可持续的小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鼓励和扩大民间投资,继续优化投资环境。各试点镇在年底前至少要引进2家以上有实力、具有较大规模的企业(或央企)投资兴业。各试点镇都要根据功能定位和环境承载能力,初步建成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的经济强镇和区域经济中心。

  (三)强化环境景观综合整治。一是继续实施镇容镇貌整治。青口、荆溪、龙田3个省级试点镇要在去年完成一条以上主要街道景观综合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城镇实际,扩大治理整治范围,今年再实施一条以上主要街道(或一个片区)的景观综合整治。江田、高山、琯头3个省级试点镇和7个市级试点镇年内要全面提升和完成一条以上主要街道的景观综合整治。对影响城镇景观沿街建筑进行立面改造、平屋顶“平改坡”改造,对违章广告进行整治,拆除防盗网,规范设置商店招牌;完善路面及人行道铺装,拆围透绿增加绿化。要推进试点镇主要街道架空缆线下地。对规划区内的所有建设项目实施全程监管,规划区内一律停止办理零星个人建房审批。要将新建成的住宅小区、公共建筑等项目打造成试点镇的新地标。二是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各县(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促进设施尽快投入使用,同时扩大设施的覆盖面。荆溪镇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和厂外管网建设进度,力争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青口、龙田要加快污水项目审批,上半年要开工建设。纳入县(市)垃圾处理的试点镇年底前要建成一座以上压缩式垃圾中转站;无法纳入县(市)垃圾和污水处理的试点镇要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在今年底前完成项目审批,争取开工建设。三是推进园林绿化工作。结合旧镇区改造和新区建设,加大试点镇园林绿化工作推进力度,特别要注重公园、绿化带、街头绿地、庭院绿化建设,抓好沿河(溪)、渠、湖、海绿化整治,增加绿量,提高绿化水平。6月底前,各试点镇建成区要建成一座以上公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6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达20%以上,完成“绿色乡镇”的创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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