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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2011年福州市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2011年福州市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榕政办〔2011〕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继续打好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制定了《2011年福州市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该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2011年福州市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指导推进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关于2011年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1〕22号)要求,结合福州市小城镇改革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十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市“两会”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主线,促增长、调结构,统城乡、惠民生,深改革、大开放,加强规划引导,加快项目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效应,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小城镇在推动新一轮经济增长中的引擎作用、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中的载体作用、在增创发展新优势中的平台作用。在年底前,第一批省级试点镇(青口、荆溪、龙田)宜居城市综合体的主骨架基本形成,第二批省级试点镇(高山、江田、琯头)和7个市级试点镇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二、主要目标

  坚持好字当头、能快则快、又好又快,推动试点镇跨越发展,切实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积极探索符合小城镇实际的改革发展新路子。

  (一)深化规划设计。青口、荆溪、龙田3个省级试点镇要在第一季度全面完成主要专项规划和近期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程序。江田、高山、琯头3个省级试点镇和7个市级试点镇在6月底前完成总体规划审批程序以及完成主要专项规划、启动区及近期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并建成规划展示厅(馆),10月底前完成主要专项规划、启动区及近期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程序。

  (二)确保完成投资任务。全面推进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等项目建设,全年实施项目数289个以上,完成投资超过99.14亿元。其中,6个省级试点镇全年实施项目数166个以上,确保年内完成投资75.9亿元以上;7个市级试点镇全年实施项目数123个以上,确保年内完成投资23.24亿元以上(详见附表1)。

  (三)镇容镇貌明显变化。以批复的规划为指导,规范规划许可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试点镇环境景观综合整治,城镇净化绿化美化水平明显改观,各试点镇建成区6月底前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6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达20%以上。

  (四)政策效应充分发挥。青口、荆溪、龙田3个省级试点镇应加快推进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今年内每个镇完成200亩以上新增耕地任务,同时再完成1个以上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审批,新增耕地面积不低于100亩。江田、高山、琯头3个省级试点镇今年5月底前要完成1个以上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审批,新增耕地面积不低于200亩。试点镇户籍管理新模式基本形成,金融、财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效应得到充分发挥,促进产业和人口聚集。

  (五)机制探索行之有效。从工作实际出发,敢于先行先试,不断完善、拓展政策,探索、总结高水平、行的通、易操作的具有地域特色的小城镇改革发展先进经验,有利于小城镇健康发展的机制初步建立,并逐步向全市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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