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认真做好相关涉法事务的办理工作。根据国务院法制办《支持海西建设意见》和省政府法制办《贯彻意见》的要求,对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和重要涉法事宜,要积极创新,主动对接,争取相关方面支持。(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
(四)切实发挥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对示范县工作的指导,深入调研交流,充分发挥示范县的辐射带动作用,整体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牵头,仙游县政府配合)
(五)继续强化推进依法行政绩效评估工作。根据省政府的部署,不断调整完善政府绩效管理中依法行政的指标体系,推进依法行政绩效评估工作的深入开展。(市效能办、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
(六)探索开展市县政府法制建设理论研究工作。要围绕中心工作,对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前瞻性和对策性研究,通过理论创新进一步指导和推进工作。(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
(七)进一步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政府、同级党委、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督促各县(区)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定期向市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促进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的落实。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接受人大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和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配合)
二、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水平。
(八)探索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的模式,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建立统一、公开、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体制。(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
(九)进一步完善、优化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依法高效履行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有关部门配合)
(十)完善社会矛盾分析排查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农村集体组织权益分配等容易引起群体性事件领域的重点
排查。(市信访局、市司法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
(十一)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巩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仲裁调解有效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市司法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