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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数字办关于2011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继续发展电子商务。继续开展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努力构建现代化、低成本、高效率的商品市场流通体系(省经贸委负责)。重点建设手机票务平台,面向全省移动客户及广大企事业提供移动商务、手机支付、二维码等电子商务应用,实现平台客户规模突破1000万户,各类商户突破5000家,交易额突破20亿元(各电信运营商负责)。

  (四)完善提升“6·18”网上服务平台。建设网上项目成果展馆,完善撮合式交易系统功能,建立企业需求难题招标、专家技术难题会诊系统、技术经纪人信息和创业投资与项目融资数据库。健全省、市、县三级对接项目在线远程跟踪服务体系,完善网上项目跟踪系统(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五)拓展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建设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开展重点物流企业、港口物流信息服务。推进卫星定位系统等传感技术在配送、供应链管理等物流主要作业环节的示范应用,实现物流运输的可视化跟踪(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深化全省电子口岸服务功能,争取闽台通关电子信息互传互认取得突破(省口岸办负责)。

  (六)建设信息服务业基地。加快中国电信厦门手机动漫运营基地、中国移动厦门动漫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推进厦门市离岸呼叫中心业务试点工作(厦门市政府牵头,省通信管理局、各电信运营商负责)。加快厦门市三网融合试点工作(省信息化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五、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一)完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电子政务总体安全框架。加强政府类重点互联网网站系统实时监控。完善政务网安全监管平台、政务外网安全保障平台,做好政务网防病毒、防违规外联工作。制定外网统一安全保密规范,开展政务外网信息安全服务。深入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省网安办牵头,省委机要局、省国家保密局配合)。

  (二)加强数字福建标准化工作。加强信息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工作。建立和完善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以及云计算、物联网等应用领域的标准体系(省质监局、省数字办负责)。

  (三)做好数字福建培训工作。依托数字福建培训基地,开展电子政务应用、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培训。继续开展各部门信息技术人员培训以及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标准和信息网络安全培训。举办全省电子政务外网运行管理培训班(省数字办牵头,省经济信息中心、省空间信息中心等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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