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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2011年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2011年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发改环资函〔2011〕248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循环经济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发改环资〔2010〕1778号)的要求(以下简称《通知》),现就2011年申报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上拟在近期研究确定一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园区和市县。请各市、区发展改革委(局)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市区的申报工作,要做到精心组织,严格标准,认真筛选,确定推荐名单。
  二、省上确定的第一批试点单位实施方案未批复的单位,也要按照《通知》要求编制实施方案报批,仍不能提供实施方案的试点单位,不再列入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
  三、请各市区发展改革委(局)按要求初审汇总后,于5月底前上报我委,同时提供电子版(邮箱: fgwxq@shaanxi.gov.cn),过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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