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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文献东路片区改造项目D区和F区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文献东路片区改造项目D区和F区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莆政土〔2010〕227号)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文献东路片区改造项目D区和F区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莆国土资[2010]105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荔城区2007年度第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中,划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8797.827平方米,其中公开拍卖面积11513.65平方米(D区面积5702.790平方米,F区面积5810.860平方米),剩余7284.177平方米划拨给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作为D区和F区拆迁安置房建设用地(具体位置范围见总平面图),宗地编号:PS拍-2010-4号。具体选房情况详见文献东路片区改造项目D区和F区拍卖特别规定。

  二、该地块出让规划条件以市规划局莆规编[2009]76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一)D区:建筑占地面积≤2247.28㎡;地上总建筑面积≤21456.23㎡(包括安置房),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5689.59㎡,商业建筑面积≤5323.88㎡,配套公共建筑面积≤442.76㎡;地下总建筑面积≤3389.85㎡。(二)F区:建筑占地面积≤4179.2㎡;地上总建筑面积≤34844㎡(包括安置房),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3794.81㎡,商业建筑面积≤10730.26㎡,配套公共建筑面积≤318.93㎡;地下总建筑面积≤6469㎡。具体建筑方案设计以莆规编[2009]76号文件附件为准。

  三、该地块出让有关前置条件按市建设局莆建房[2009]129号文实施。

  四、该地块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业、住宅及配套设施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算。

  五、该地块以净地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

  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的具体工作由你局委托有拍卖资质机构实施。

  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具体工作由你局负责实施。该地块拍卖时应设定底价,底价按照不低于评估地价的原则确定。若在拍卖过程中流拍,同意以拍卖底价和加价幅度作为挂牌起始价和加价幅度转入挂牌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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