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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妃路地块拍卖的特别规定
一、土地拍卖规模
天妃路地块总用地面积7326.70㎡(约10.99亩),其中保留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555.55㎡(约0.8333亩)作为市土地储备中心安置房用地,用于安置镇海居委会,安置建筑面积2000㎡(含公摊)其中:商业建筑面积400㎡,住宅建筑面积1600㎡。该地块实际出让面积6771.15㎡(约10.1567亩)。
二、安置房建设相关事项
(一)安置房建设方式。整体统一建设,其中保留划拨土地性质的安置房建设由竞得人一并捆绑建设,工程建设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负责办理并承担建设责任及相关费用。
(二)安置房位置及工程款
建筑方案经市规划局批准后,由镇海居委会先选房, 选房位置:商业用房在新建楼盘裙楼临天妃路一层从西至东,建筑面积约400㎡(含公摊),住宅用房(套房)在裙楼以上住宅部分第一层起算,不足部分在住宅部分第二层补充,往上以此类推,最后不足部分从西向东选房,套房总建筑面积约1600㎡(含公摊)。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安置房无偿提供给市土地储备中心,用于安置镇海居委会。竞得人在设计时, 商业及住宅面积应尽量接近安置面积,上下分别不得超出5㎡,若商业用房及住宅用房面积因设计出现不足或超面积部分,由镇海居委会与竞得人协商,按市场价结算支付差价款(实际以房产发证测绘面积进行核算)。竞得人依据市土地储备中心与镇海居委会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书直接办理产权“两证”给镇海居委会,办理产权“两证”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安置房(含商业)价款不计入商品房开发销售总额,按安置房建设工程管理规定执行。
(三)安置房建设标准。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工程质量以验收合格为准,外墙装修以市规划局审批为准,原则不采用外墙涂料,公共部位如门厅、电梯厅、楼梯间等按图纸施工到位,电梯安装到位,套房内墙面和天棚混合砂浆打底,楼地面为钢筋混凝土楼板,入室门符合消防要求,不安装内门,阳台外门按图施工;水、电线管、燃气管道、有线电视、网络线路施工至套房内;厨房、卫生间各配一水龙头;客厅、房间各配一灯、一开关,电梯应采用名牌,电梯速度每秒2.0米或2.5米。其它未尽事宜,按施工图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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