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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PS拍―2010―8号地块有偿出让方案的批复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PS拍-2010-8号地块有偿出让方案的批复
(莆政土〔2010〕206号)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PS拍-2010-8号地块(上塘珠宝城收储项目地块二)有偿出让方案的请示》(莆国土资[2010]161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收回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位于秀屿区东峤镇上塘村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莆政土[2008]129号)进行公开拍卖(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蓝线图),地块编号:PS拍-2010-8号,面积4787.664平方米。

  二、该地块规划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40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算。

  三、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以市规划局莆规秀[2010]37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2.2;建筑密度≤31.9%;绿地率≥25%;建筑层数:9层。

  四、该地块设定的有关前置条件按市建设局莆建城[2010]231号文件实施。

  五、该宗地以净地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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