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莆田市建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
(莆政综〔2010〕181号)
莆田市国资委:
你委《关于上报有关企业重组整合实施方案的请示》(莆国资[2010]14号)悉。现就组建莆田市建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以莆田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下称:建安公司)、莆田市纺织工业公司(下称:纺织公司)、莆田市商品市场物业有限公司(下称:市场物业公司)等市属国有企业(公司)为基础组建莆田市建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建工集团)。
二、同意你委提出的建工集团组建方式,即:将纺织公司成建制并入建安公司,并将建安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再由改制后的建安公司出资成立莆田市建工拆迁工程有限公司和莆田市建工贸易有限公司等两家全资子公司,同时将市场物业公司划拨为改制后的建安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此基础上注册登记成立建工集团。
三、原则同意你委关于建工集团的组织架构、治理结构、产权划转、功能定位、经营范围、发展规划等方面的建议及初步安排。
四、建工集团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为市国资委,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并实施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