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关于公示市区中小学、幼儿园(所)2011年春季学期收费标准的通知
(徐价费[2011]18号)
鼓楼、云龙、泉山区物价局、文教体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社会事业局,市直相关学校、幼儿园:
现将2011年春季学期市区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所)收费标准及部分民办高中学费标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徐州市物价局
徐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市区公办幼儿园(所)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幼儿园
等级
| 全日制
(元/月)
| 寄宿制
(元/月)
| 托儿班
(3岁以下)
| 备 注
|
省示范园
| 330
| 在全日制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50元
| 在全日制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不超过30元
| 1、以上标准,各类幼儿园可根据自身办园实际情况适当浮动,但上浮最高不得超过15%,下浮不限。需上浮收费标准的幼儿园事先必须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2、寒暑假期间幼儿园应根据家长的需要为幼儿提供保教服务,假期收费标准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20%。
3、报销标准。保育教育费按每月80元的标准,由家长单位负担。男方单位上半年,女方单位下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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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示范园
|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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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一类园
|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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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类园
|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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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合格园
|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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