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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
(镇政发〔2011〕2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江苏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全面提升我市商标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加快培育自主品牌,现就实施商标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实施商标战略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为目标,以主体自觉、龙头带动、政策扶持、合力推进为原则,以完善商标注册、管理、服务、保护体系为重点,加快形成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社会支持的商标发展机制,大力加强商标品牌基地建设,重点培育优势产业商标集群,努力推进商标战略与经济工作的深度融合,为建设创新型城市、促进镇江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全市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商标培育、发展、保护工作机制,市场主体注册、运用和管理商标的能力显著增强,企业创新成果和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商标品牌,商标战略对经济发展、文化创新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具体目标为:

  (一)实现注册商标数量的稳步增长。注册商标拥有量达到18000件,年均增长1400件以上,贴牌加工企业和出口型企业自主商标拥有率达到85%。

  (二)商标国际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的比例明显提高。国际注册商标量年均增长30%以上,主要出口企业在出口国拥有自主商标。

  (三)形成一批高知名度、高信誉度、高竞争力的优势品牌群体。行政认定中国驰名商标达到25件 ,江苏省著名商标达到250件。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企业销售收入、利润、税收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利润、税收的比重均达到40%以上。

  (四)围绕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形成以商标为主导的区域特色品牌经济。建成8个省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15个市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

  三、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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