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2011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园林小区和园林单位检查、评比工作,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完成城市工业园区、高压走廊、交通通道等防护绿地建设。

  配合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有关部门做好文物古迹、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工作;

  做好社区配套设施建设、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等工作。

  2.城厢区

  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泗华水上公园、绶溪公园和街头绿地征地等工作;

  完成天马山休闲公园总体规划设计,并启动天马山休闲公园入口、步游道等项目建设,负责督促南湖公园、凤凰山公园做好公园整治工作以及凤凰山休闲公园前期工作。

  做好南门荔枝林带和南门小游园建设,完成30处垂直绿化和所有沿街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拆墙透绿工作。

  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园林小区和园林单位检查、评比工作,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完成城市工业园区、高压走廊、交通通道等防护绿地建设。

  配合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有关部门做好文物古迹、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工作。

  做好社区配套设施建设、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等各项工作。

  3.涵江区

  完成囊山休闲公园总体规划设计;完成涵江人民公园的规划修编,完善、配套已建部分的基础设施和园林景点,扩建公园面积13.5公顷,提升园林景观效果;完成白塘湖公园环湖环境整治和绿化工程;完成涵西水上乐园整治;抓好鉴前路延伸段临河景观带建设和西河公园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做好涵江火车站站前广场、涵江高速公路入口和红旗闸绿地等重点街旁绿地和西环城路、北环城路、324国道(塔桥-东环城路口)、塘北路延伸段、涵港大道西侧(道路预留地)、人民街延伸段、涵港大道、南环路、涵黄路、鉴前路延伸段、荔涵大道(涵江段)等道路绿化建设。

  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园林小区和园林单位检查、评比工作,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完成城市工业园区、高压走廊、交通通道等防护绿地建设。

  完成15处垂直绿化,所有沿街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拆墙透绿工作。

  做好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城市棚户区拆迁改造工作。

  4.秀屿区

  完成土海湿地公园入口景观区、休闲娱乐区、科普区、科研区、接待区、湿地净化展示区、隔离林带建设;落实富民中路延伸至北高线、永祥街、安泰路、天马街、秀港路、城港大道支线三期、涵港路(秀屿段)、荔港大道(秀屿段)等道路绿化建设和莆秀路、环城北路(一期)等道路绿化养护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