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2011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迎检线路周边环境整治。重点抓好高速公路黄石出入口-秀屿区环城北路段、324国道-木兰陂等道路及周边环境整治;重点完善秀屿区市政公园、万辉小区绿化、荔园小区绿化、莆二中校园绿化、莆田一中校园绿化、市检察院院内绿化、莆田学院校园绿化、污水厂环境绿化、垃圾焚烧发电厂绿化。

  (八)“创园”宣传工作。下一阶段应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宣传栏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创园”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在全市营造“创园”氛围,引导市民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积极参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促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顺利开展。

  二、责任分工

  (一)市直各部门任务分工

  1.市委宣传部。做好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宣传工作,督促宣传媒体(报社、电台、电视台等)开设“创园” 宣传专栏,做好“创园”新闻报道,营造“创园”的良好社会氛围;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做好城市绿线管理公示等工作。

  2.市委文明办。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绿化办做好全市“园林单位”、“园林小区”检查评比活动,对“创园”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

  3.市监察局。抓好“创园”工作的监察监督工作,促进有关职能单位、部门顺利完成“创园”各项任务等。

  4.市编委办。根据创建《标准》要求,将 “莆田市园林处”更名为“莆田市园林管理局”,并设立“莆田市园林科研所”。

  5.市财政局。负责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地等园林绿化建设、市政工程建设等建设资金和日常管养资金的筹措、安排,确保年度建设预算资金及时到位。

  6.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创园”各项建设工程立项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四绿”工程绿色工业园区、开发区的绿化工作;市铁路办负责向莆铁路、福厦铁路两侧绿化带建设,做好莆田火车站、涵江火车站前广场及周边环境绿化美化建设。

  7.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绿化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验收工作,配合市委编办做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设置。

  做好城市绿线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建设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应用,进行城市园林绿化遥感测试和城市各类绿地普查和评价,城市湿地资源、生物多样性的普查规划和实施,负责完成《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规划》并实施,在重点公园绿地挂牌,建设防灾基础设施,设立防灾避险场所,实施率达70%以上。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