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抚顺市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抚政办发〔2011〕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经市政府同意,成立抚顺市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制定、计划审查、规划审定以及重大问题处理等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王桂芬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奚克路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成 员: 王 飞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金华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孟昭方 市监察局局长
王 强 市民政局局长
于扬福 市财政局局长
王立光 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
李立生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白 英 市规划局局长
王振东 市建委主任
韩志均 市城管局局长
黄恒标 市房产局局长
刘晓滨 市审计局副局长
王玉福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付新志 市信访局局长
江 阳 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