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打好基础,掌握特点,努力开展好蔬菜成本调查工作。今年是蔬菜成本调查工作全面开展的第一年。各地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蔬菜成本调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0〕2005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蔬菜成本调查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检函〔2010〕951号)要求,按照农产品成本调查规范,选好调查点,培训好调查户,认真了解蔬菜生产规律,分析成本收益情况,收集调查数据,及时汇总上报,为民生稳定和宏观调控服务,促进“菜篮子工程”顺利实施,确保蔬菜成本调查工作的圆满完成。今年蔬菜半年实报时间为6月20日前,由成都市成本调查监审局负责审核汇总。省成本调查监审局不定期实地指导、考察蔬菜生产情况和农调户记账情况。
四、提高认识,强化监测,进一步开展专项应急成本调查工作。
(一)继续开展制度性专项应急成本调查。制度性专项调查要注意与上年数据的比较分析,透过数据看问题,增强预测预警能力,正确判断变化趋势,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文字分析材料既要全面,又要重点突出,对于变化较大的指标,要深入分析变动的原因,并辅以相关数据、图表支撑。
(二)建立主要粮食和化肥价格调查月报制度。为加强农产品成本收益前瞻性分析,明确分析责任,改进分析方法,探索建立成本预测模型。今年试行建立全省主要粮食(中籼稻、小麦、玉米)和化肥(尿素、碳铵、过磷酸钙、氯化钾、三元素复合肥和其他复合肥)价格月报制度。各地可采用电话询价、定期采价等方式,了解主要粮食和化肥价格,在每月2日与生猪月报同时上报省成本调查监审局。
(三)开展农产品流通环节成本调查试点工作。农产品流通环节成本调查,是国家《
农产品成本调查管理办法》规定的农产品成本调查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全面了解农产品从生产、流通到销售的成本变化情况,决定在成都、泸州、广元、攀枝花四市开展农产品流通环节成本调查,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五、强化服务,信息共享,建立农产品调查成果及时交流与反馈机制。加强成本调查信息服务,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及时由省反馈到市(州)、市反馈到县、县反馈给农调户,畅通信息渠道,并逐步扩大覆盖面。要加强农产品成本调查的主动性,及时发现农村经济中带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勤报信息(市级2篇、县级1篇),增强对经济运行的预警预报,为政府决策服务。我委将定期检查调查信息传递和反馈情况,并列入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