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莆政综〔201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单位,各直属机构、高等院校、大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闽政[2010]22号,以下简称省政府《意见》)各项规定,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通知》、省政府《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努力提升安全发展水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提高企业安全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我市跨越发展提供可靠的安全生产保障。
2.工作任务。以道路交通运输、消防安全、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水上交通及渔业船舶、特种设备、冶金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安全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提高我市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水平;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的技术改造和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及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产能;要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工作目标。经过努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明显改善;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