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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追授施玉亮同志“镇江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通报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追授施玉亮同志“镇江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通报
(镇政发〔2010〕30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部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施玉亮,男,系我市京口区贺家弄南门浴场个体业主,2010年4月11日因勇抓盗贼而献身,年仅36岁。施玉亮同志为保护他人财产安全,与违法犯罪行为英勇斗争,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见义勇为之歌。

  为表彰施玉亮同志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弘扬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根据《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经研究,追授施玉亮同志“镇江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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