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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专题视频会议精神的通知

  二、强化措施,进一步落实施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积极创建安全标准化工程,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和措施,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加强施工过程安全生产协调和管理;施工单位要按照合同约定组建项目部,选派优秀项目经理,配足项目班子技术力量,中标项目经理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要根据工程特点和安全技术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执行重大风险源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安全监理工作,不得随意变更中标的项目总监。
  三、加强监管,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
  市、区两级建设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建立日常巡查、综合检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检查制度,针对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要实行挂牌整改,隐患不消除不得恢复施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和责任人,要按照经济处罚的上限给予罚款;造成事故的,计入“黑名单”,除给予通报、罚款外,还要对企业的资质、注册人员的资格进行处罚,该停标的停标,该降级的降级,该清出市场的清出市场,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从严从重处罚,绝不姑息纵容。
  四、防患于未然,认真做好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为契机,将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强化对建设项目集中区域,地铁、综合交通枢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高、大、难、深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重点对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关键部位和环节进行安全专项整治,杜绝排查工作走过场、留隐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重大隐患,企业负责人要现场监督整改,确保隐患消除后再继续施工。
  五、加强培训,确保施工安全生产各项投入到位
  施工企业要把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培训,要强化对一线操作人员和新入场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和考核。企业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体,要为职工参加培训提供时间、经费上的必要支持,依托农民工学校、现场演示授课、观看安全教育片等多种方式,确保操作人员具备与所在岗位相匹配的安全意识、技术和能力。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企业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的力度,制定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保证安全费用足额提取、足额使用,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的人员、物资和设备真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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