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专题视频会议精神的通知
(建质安〔2011〕257号)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3月21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召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近期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专题视频会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为确保我市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现将会议精神传达给你们,并就有关落实事项通知如下:
3月21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专题视频会议,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3月20日,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强调指出“当前要特别重视防范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张德江副总理近期三次做出重要批示,提出要“加大预防工作力度,加大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针对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根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抬头”。
会上,骆琳同志指出要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二是认清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以及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始终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三是狠抓工作落实,务必在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上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
会议就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一要深入贯彻国务院23号文件和国办11号通知的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监督配合,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三要强化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四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五要加大事故防范力度,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六要加大事故追究力度,严肃事故查处。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我市建设施工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要重点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各区县、各企业要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和专题视频会议精神,深刻领会把握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牢固树立抓安全就是抓发展,重安全就是重民生的大局意识,在思想上更加重视施工安全,在行动上更加自觉抓好施工安全,在工作上更加扎实地落实安全措施,坚决杜绝重特大施工安全生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