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制度,加大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力度和投入,组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落实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宣传、公安、教育、司法、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模式,提高宣传教育的效果。公安部门要会同文明办,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大力倡导文明交通、告别交通陋习,养成良好的道路交通行为习惯,切实增强公民的文明交通意识。
  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投入
  (一)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强化县、乡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县、乡、村道路交通管理。统筹城乡公共交通发展,从客运管理、费税扶持等方面,研究发展农村道路客运网络的政策措施,提高乡镇和行政村班车通达率,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公安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力度,重点整治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农机部门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拖拉机上道路行驶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
  (二)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要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公路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发展保障政策,将高速公路交警队办公营房与高速公路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征地、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公安、交通运输部门以及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完善协作机制,提升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水平及安全保障能力。要加强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共同制定交通管制和分流措施的勤务指挥机制。要加大高速公路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增强高速公路排障施救能力,强化路面交通流的组织及管制、疏导,及时发布交通管制及交通诱导信息,共同做好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处置。
  (三)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建设保障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针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特点,为一线交警执勤创造更好的条件,将交警的有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额保障,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增加人员编制,加强农村地区乡镇交警中队建设。要组织多方力量参与协助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农村派出所、农机管理站以及驾驶人协会、村委会的作用,建立专、兼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