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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拉萨市市长、常务副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拉萨市市长、常务副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拉政发〔2011〕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拉萨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决定对拉萨市市长、常务副市长、副市长、秘书长的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多吉次珠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办公室、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
  曹 边 疆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事办公室、国税局、统计局、粮食局、受援办、铁路办(主要任务是做好受援项目的前期工作、监管工作)。联系市人大。
  陈  文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商务局、环境保护局、受援办(主要任务是与北京衔接和管理受援项目的建设工作)、柳梧新区。联系市政协。
  陈 宗 荣 分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教育局、体育局、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学院。
  计明南加 分管市民政局、文物局、地震局、编译室、联系市工商联、佛协。
  段 高 喜 分管市交通运输局、工商局、运管处、地方海事局、公交公司。
  阿  布 分管市农牧局、科学技术局、水利局、气象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八一农场。联系市科协。
  张 延 清 分管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安局、司法局、国家安全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布达拉宫广场管理处。联系拉萨警备区、武警拉萨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王 常 生 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质量技术监督局、招商引资工作、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区三园)、圣城集团、受援办(主要任务是与江苏省衔接和管理受援项目的建设工作)。联系驻市金融部门、市总工会。
  王  晖 分管市国土资源规划局、国土资源规划执法监察支队、林业绿化局、邮政局。
  次仁央宗 分管市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人民医院、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系市文联、妇联。
  马 新 明 分管市旅游局、文化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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