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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2010年开展职业院校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

  录取工作由三二分段对口招生的高职院校组织实施。各高职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正式录取。已被正式录取的学生在中职学校按照中高职衔接教学计划继续学习,第四学年进入对口高职院校学习。分段录取时,试点高职院校可根据中职阶段学生素质情况,适当增加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照教学计划顶岗实习,准备就业或参加其他类型的高职院校招生考试。
  五、学制
  中高职三二分段学制五年,其中中职学段三年,高职学段二年。
  六、教育教学和管理
  中高职三二分段由高职院校负责牵头组织中职学校共同制定定位准确、连贯一体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报我厅审批。中、高职对接院校共同建立教学管理小组,定期组织高职、中职学校教师开展教研活动。中职学校按照统一连贯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负责实施前三年的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组织学生参加相关专业技能证书考试,确保教学质量。高职院校负责督导中职学校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后两年的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组织和召开管理协调机构会议,研究解决教学、学生管理的相关问题。
  各试点中职学校应以此项目为契机,扩大相关专业的招生规模,做强做大专业;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为核心加强教学改革力度,提高中职学段学生的人才培养质量。我厅将对试点院校实行动态管理,试点中职学校对口专业2010年的在读学生规模必须达到省重点建设专业的规模要求以上,专业教学资源充足,保证教学质量。在高职学段招生时,将视对口中职学校相应专业招生规模、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意愿情况最终确定高职院校对口招生计划,对达不到要求的试点中职学校将减少对口招生指标或取消试点资格,对招生规模大,办学质量高,试点效果好的中职学校或专业可适当增加对口招生计划。高职学段院校间招生生源可作适当调剂。
  各试点中、高职院校应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积极探索制定中高职衔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设立教改课题,开展相关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并设立专项经费予以支持。
  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段学生可按国家、省的政策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中职教育免费政策和实习责任保险。
  七、工作进程
  2010年4-6月,向社会公布试点招生政策并动员学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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