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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2010年开展职业院校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2010年开展职业院校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
(粤教职函〔2010〕63号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七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委会,有关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实施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构建广东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促进职业教育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改革,加快解决我省经济发展高技能人才紧缺问题,经研究决定,从2010年起选取部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高职院校对应,开展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中高职衔接(以下简称“中高职三二分段”)培养技能型人才招生试点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省委、省政府“三促进一保持”以及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战略,以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促进中职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做大做强一批重点骨干专业;促进高职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层次;促进中、高职职业院校培养目标、人才定位和专业课程衔接,构建横向衔接、纵向贯通的广东特色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为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和现代产业体系提供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二、培养目标
  “中高职三二分段”指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高职院校选取对应专业,统筹安排中职学段(三年)和高职学段(二年)连贯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方案,分段开展教学活动。其培养目标是以就业为导向,为广东产业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培养高层次技能型专业人才。即学生经过三年中职学段学习,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厅)局级行政部门或省级(含省级)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获得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或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经高职院校自主组织选拔考核招入高职院校对应专业学习。学生经过高职学段学习,掌握相关专业高技能人才所需的专业知识,取得相应专业的专科毕业证书,并获得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成为高素质高层次专业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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