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申报第三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项目的通知
(粤教高函〔2010〕149号)
各有关本科院校:
为进一步推进大学英语教学改革,不断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教育部近日发出《关于申报第三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0〕234号)(见附件,以下简称《项目通知》),其中,分给我省新增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项目学校名额9个。现转发该文交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点项目申报要求
拟申报第三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单位院校,须研究《项目通知》规定条件要求并考虑学校配套等,相应组织填报申报材料。我厅将视情况需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按规定名额择优推荐。
二、示范点项目申报对象
已成为示范点的项目院校不得再申报,其他限普通本科院校(不含独立学院)。
三、示范点项目申报办法
1.拟申报院校须按《项目通知》规定条件顺序组织材料并提交“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2.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1日(以邮戳为准)。逾期申报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