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领导不迎送专家,不安排各种形式的宴请,不安排领导接见,不组织专家旅游或到营业性休闲、娱乐场所活动;
学校不召开汇报大会(包括开幕式和闭幕式),不组织师生文艺汇报演出,不在网络和媒体上作宣传报道,不造声势(包括校内张贴欢迎标语、悬挂彩旗等);
学校不送礼物礼品、礼金,不超标超规格安排食宿;不针对专家安排一对一的联络员。
学校要切实本着坚持节俭、注重实效的原则,安排专家交通用车和配备相应工作人员,不得安排与评估无关的考察或联宜等活动,切忌铺张浪费。
学校在整改过程中,要以学校总体办学思路与发展规划为基础,针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研制科学可行的整改措施,积极组织整改,工作落在实处,以整改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切忌做表面文章、走形式或整改措施与计划只停留在纸面上。
三、评估专家要带头示范,严格自律
在学校前期评建、专家实地评估考察和整改过程中,省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入库专家和工作人员等要自觉坚守底线,主动拒绝学校邀请到校报告、讲座、指导交流或受聘为学校长期指导顾问。凡曾受邀以个人身份到校报告、讲座、指导交流或受聘为学校长期指导顾问的专家,在受省教育厅邀请为正式评估专家时要主动声明请辞。有以上情况而不予声明请辞的,一经发现将记录在案,不再列入省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并向所在学校通报。
受评学校在学校评建、评估考察及整改过程中,不得邀请评估专家组专家到校指导、不得登门拜访专家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影响专家,切实为专家营造宽松环境。
四、评估材料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
学校必须确保报送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等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和基本办学条件数据、学校自评报告等各种材料中引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保证教学数据与教学文件的原始性、真实性,不虚构、不编造,不得修改及补做以往的考试试卷和毕业设计(论文)等。如有弄虚作假现象,评估前发现的,将不予评估;评估考察过程中发现的,撤出评估专家组;评估后发现的,取消评估结论,予以通报,并视情节给予其他相应处理。
五、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监督
进一步提高教学评估工作透明度,让教师、学生在正常状态下了解评估、接受评估、参与评估;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及分析报告、自评报告等相关材料,必须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布,接受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评估过程中公布相关考察活动信息和监督电话,确保评估的公正廉洁,保证教学评估工作有序、规范、公平、公正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