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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

  3. 省将根据参与面、作品数量和获奖情况,对积极参与本活动的单位及优秀指导教师给予通报表扬。
  (三)“评选类项目”作品的报送要求。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以市为单位报送“评选类项目”作品,每市限额推荐70件作品(超出限额不予受理;普通作品各学段组别各项目类别限报5件作品;“远离烟草,健康生活”主题作品,小学、初中组每市限报3件,高中组每市限报4件)参加全省评比。请于2011年3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过期取消参赛资格)将作品报送到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电教馆总编室)。作品报送要求如下,凡不符报送要求的作品取消其参赛资格。
  1.参赛信息填报。
  参赛者需登录http://pingshen.edugd.cn/zp.asp,为每件参赛作品在线填报参赛信息,打印后由作者亲笔签名、第一作者所在学校盖章后,上报一式一份。同时下载包含参赛信息的“mol”文档(每件作品对应一个“mol”文档),在刻录本地参赛作品光盘时将此文档与对应参赛作品文档一并存放于同一文件夹。
  2.电子文档材料报送。
  (1)参评作品光盘。由各市负责将本市所有参赛作品集中刻录在一张光盘上,一式一份。内容以文件夹形式建立“2011年第十二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XX市作品库”;二级文件夹命名规则为“学段组别+项目类别+作品名称”,内含参赛作品、 “.mol”文档、作者电子照片(jpg格式)等电子文档材料,并确保能够运行。电脑动画作品必须同时报送源文件,否则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
  (2)第十二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报送作品清单(附件2)。
  3.文字材料报送。
  (1)第十二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报送作品清单(附件2)。
  (2)各地级市组织“活动”工作情况小结(2000字以内)。
  (3)有作者亲笔签名及第一作者所在学校公章的参赛信息表,一式一份。小学组、初中组每件作品的主要作者不超过2名、指导老师不超过2名(其中信息技术或电教教师不超过一名);高中组每件作品限报一名主要作者及一名指导教师。由于全国组委会每件作品限报一位指导教师,省组委会推荐小学组、初中组作品时将只报送第一指导教师。
  (4)各市“活动”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
  (5)由各市教育部门填写《第十二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组织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附表4)及《第十二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组织工作优秀个人推荐表》(附表5),盖章后报送一式1份。
  注:除参赛信息表外,所有附表请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材料。

  五、“竞赛类项目”项目分类、竞赛规则、省级奖项设置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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