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广东省第二届大学生舞蹈比赛现场决赛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举办广东省第二届大学生舞蹈比赛活动的通知》(粤教体函〔2010〕37号)精神,广东省第二届大学生舞蹈比赛节目的录像评选工作已经结束,经评审,评选出了入围参加现场决赛的大学甲组、乙组节目(节目名单见附件1)。经研究,定于2010年12月28日在广州大学演艺中心(大学城校区)举行本届活动的现场决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赛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0年12月28日(星期二)。
(二)地点:广州大学演艺中心(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二、具体安排
(一)走台:12月28日上午09:00时至12:30时,甲组节目走台对光;12:30时至14:00时,乙组节目走台对光;下午17:30时至19:30时乙组节目(未对光的节目)走台。
(二)比赛:下午14:30时甲组节目专场比赛;晚上19:40时乙组节目专场比赛。
三、有关事项
(一)领队会议:2010年12月20日上午10:00时在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音乐学院215阶梯教室召开各参赛单位领队会议,宣布有关事项及进行决赛节目出场顺序抽签。请各有关高校派一名领队参会。
(二)参赛费用:参加现场决赛的各单位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及餐饮费等由参赛单位自行解决(需住宿的单位自行派员联系解决,组委会可协助联络住宿事宜)。
(三)安全保障:各参赛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组织学生参赛的安全工作,制订安全工作预案,落实专人负责。各参赛学校须按有关规定为参赛师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落实比赛活动期间的交通、餐饮、住宿等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四)观摩安排:各高校可组织师生到场观摩学习(费用自理),观摩人数较多的高校,须提前与组委会预约安排观摩座位。
(五)若确因路途遥远及经费困难等实际情况,入选现场决赛的节目也可自行放弃参赛资格(比赛成绩可按二等奖参评)。
(六)请各参赛单位认真填写《现场决赛节目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电子版表格于12月23日12:00时前发至以下邮箱:yishu1302@126.com,纸质版表格请加盖参赛大学(学院)公章于参赛报到时交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