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意见》(粤发〔2008〕22号)的要求,落实健康第一指导思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现就做好2011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下称“中考体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考体育的目的和要求
中考体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革、完善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促进社会、学校、家长对学生体质健康状态的关心和重视的重要措施。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明确提出“全面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分量”。各地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在市招生委员会和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指定牵头行政部门、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共同组织实施,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体育考试安全防范和预案,确保体育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中考体育科目
(一)2011年我省中考体育科目为两科,分别是必考科目:200米跑,选考科目:各市在广东省中考体育科目中或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选定1个体育项目作为选考科目进行考试。
三、中考体育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一)2011年我省中考体育成绩(总分)取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两科考试平均分,平均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二)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成绩计入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按占中招文化课成绩总分(文化课考试的原始分)8%计算,与文化课成绩合计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如中招文化总成绩为600分,则体育满分成绩为48分,中招总分为648分)。
四、考试规则及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