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中小学信息化基本标准
(试行)》的说明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加快广东省教育信息化建设,规范我省中小学校信息化建设行为,促进基础教育信息化均衡发展,提升我省教育信息化水平。根据国内外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发展的趋势和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以及国家和广东省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有关教育信息化建设的目标,结合我省中小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及应用的实际,制定《广东省中小学校信息化基本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二、指导思想
《标准》以国家和我省教育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和政策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为宗旨,以促进中小学教育教学创新和学校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服务学生、教师和学校发展为本,以着眼全局、应用导向、科学规划、强调普适为原则,从规划管理、基础建设和应用成效等方面指导和规范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引领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科学发展、协调发展,促进区域间、城乡间教育信息化优质资源均衡配置。
三、编制原则
--科学性:反映国内外教育信息化发展的趋势,符合现代教育理念,体现国家和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强调应用导向的理念,统筹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管理、建设和应用,促进建设和应用的协调发展。
--指导性:强调标准和指标的明晰、具体,确保学校信息化工作实施和评估的可操作性。
--普适性:立足当前我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的现实基础和水平,兼顾地区差异,确保我省各类地区的学校都能达到《标准》的要求。
四、指标说明
(一)《标准》分别从学校信息化的“规划管理”、“基础建设”、“应用成效”三大方面进行描述。“规划管理”是学校信息化的保障;“基础建设”是学校信息化的基础;“应用成效”是学校信息化的核心。“二级指标”是“一级指标”的分项说明,“主要项目”和“实施标准”则分别对二级指标进行细化,并从学校信息化建设涵盖的内容、范围、要求、程度等方面进行具体的描述。
(二)标记“※”的指标为珠三角地区必达项目,其他地区可选项目。
五、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校(民办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可参照执行),是各级政府规划、建设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依据和基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