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粤学位办〔2011〕2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试行办法》(粤学位〔2006〕2号),为做好2011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业的范围
凡经国务院及教育部批准建立的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和设置的本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关于大学本科教学计划的原则规定,于2011年有第一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出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申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须得到省学位委员会批准后才能开展学士学位授予工作。
二、材料报送
今年评审工作将继续采用网上评审的办法进行,广东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系统(以下简称“审核系统”)将于2011年3月1日正式开通受理申报。
(一)拟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普通高校,应经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送如下材料:
1.广东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见附件): 由各高校二级院系下载WORD文档填报后上传至审核系统,并将系统生成的PDF文档打印一式2份,各专业申报帐号由所在高校负责分配。
2.广东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汇总表:由各高校直
接在审核系统中生成并打印一式2份。
3.本科专业批准文件复印件:一式2份。
(二)上述材料请一律用A4纸打印,有关附件材料请在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网页下载,网址:http://xwb.gdhed.edu.cn。网上受理及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11年3月1日至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结果公布
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审核结果,将于5月底公布。请各有关高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精心组织,确保评审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同时,严肃评审纪律,坚决制止不正之风对评审工作的影响和干扰。
联 系 人:杜燕华
联系电话:(020)37626916
传真电话:(020)37626916
E-mail:xwbkw@gdhed.edu.cn
附件:广东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略)
二○一一年一月十二日